锯轮分有幅条式的上锯轮和幅板式的下锯轮;下锯轮为主动轮,上锯轮为从动轮,上锯轮的重量应比下锯轻2.5~5倍。带锯条的切削速度通常为30~60m/s。上锯轮升降装置用于装卸和调整带锯条的松紧;上锯轮仰俯装置用于防止带锯条在锯切时从锯轮上脱落。
原木带锯机是以一条开出锯齿的无端头的锯条为刀具,锯条由高速回转的上、下锯轮带动,实现直线纵向剖解木材的木工机械。各种类型带锯机的共同问题是锯条悬空段长,自由度大,刚性差。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振动、锯条自锯轮上脱落、锯条断裂等。带锯机是木工机械中结构比较复杂的一种。
一、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匠机床,操作者有必要通过考试合格,持有本机床的《设备操作证》方可操作;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匠机床,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《设备操作证》方可运用机床。 二、仔细执行下述木匠机床通用规则: (一) 作业前仔细作到: 1、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,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载,知道上一班机床的作业状况和存在疑问。 2、查看机床上及作业现场,如有与作业无关的杂物应铲除之。
3、查看安全防护设备应完全无缺。无防护设备的机床禁绝操作。 1、 查看操作应处于非作业的方位上。 2、 查看电器配箱应封闭可靠,电气接地**。 3、 查看光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足够、密封**。油标、油杯、油嘴等应完全,装置正确,油眼无堵塞。按光滑图表规则进行加油。 4、泊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作业试车,承认作业正常后方可作业。